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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,并不是最可怕的惩罚,酷刑才是

2024-06-02 07:55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范师傅说:

每个人都恐惧死亡,但是对于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来说,

当死亡已经不足以震慑他们的时候,我们又采取过哪些措施呢?

这些刑罚是如何产生的,又是如何消亡?

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,人类历史上酷刑的产生与消亡。

刑,是伴随着人类社会文明产生的。

有奖赏,就有惩罚,而惩罚的极致,就是刑罚。

中国古代最早的刑罚,见于商周。

古代的人从易经中领悟了刑罚之道。《周易》中说:雷电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《周易》微言大义。

此处用雷,比喻统治者的威严;用电,代表明察秋毫,目光如电;用噬嗑,比喻牢狱。

商代:在烈火中永生

商代的刑罚已经初现了残酷的端倪。比如说,《封神演义》里的炮烙之刑。

相传最早发明这套酷刑的人,是纣王。《荀子·议兵》中说:“纣刳比干,囚箕子,为炮烙刑。”

这里列出了纣王做的三件坏事:挖了比干的心、囚禁了箕子、发明了“炮烙”的刑罚。

炮烙,就是架起一根大铜柱子,把囚犯用铁链捆在铜柱子上,然后用火加热铜柱。

这种刑罚属于火刑的一种。火刑,可以说是早期备受人类偏爱的一种刑罚了。

不仅在中国,古代的欧洲,也喜欢用火刑。

在著名的英法百年战争中,法国的民族英雄——圣女贞德,在勃艮第公国所俘后,为英国重金购走,英格兰当局的宗教裁判所,以异端和女巫罪,判处贞德火刑。1431年5月30日,圣女贞德在法国鲁昂,被当众烧死。

除了圣女贞德,那个提出地心说,并常年担任中小学生作文举例模范的布鲁诺,也是被火烧死的。

用火将人烧死,未必是最残暴的刑罚,但是一定是让人印象最深的刑罚。

看着人在烈火中挣扎呼号,化为焦炭。这种场面,绝对让每一个人过目不忘。

如今,当我们单身狗走在大街上,看到那些散发着酸臭味的情侣不停秀恩爱的时候,第一个念头就是:

烧死他们!

秦代:一人犯法,全村遭殃

秦朝,是一个属于法家的时代,在这个时代里,酷刑重典是社会的主流,秦代的法学家们,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刑罚:连坐。

商鞅变法的时候规定:十家为伍,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。如有不告奸者,斩。

就是说:十户人家为一伍,一家有罪,其余九家人如果发现,就必须告官,如果不检举揭发,就斩。

这里的斩还非常有意思,并不是我们理解的砍头。

在古代,斩,并不是砍头,而是腰斩。杀,才是砍头。

腰斩可比砍头可怕多了,脑袋砍下来,人会瞬间死亡。但是腰斩可不一样,据说被腰斩的人,因为主要脏器没有受到损伤,所以上半身其实是有意识的。

据说曾经有囚犯被腰斩后,抓着地板向前爬行,以手指蘸着自己的鲜血,一连写了十几个苦字,才因为失血过多死亡。

所以电视剧里面,皇帝动不动就说:斩首示众,其实是相对较轻的惩罚。

汉代:我羞辱你

汉代的酷刑,玩出了一种全新的花样。

传说韩信跟着刘邦打天下的时候,有一次问刘邦:我现在帮你杀人,你将来会不会杀我啊?

刘邦笑着对韩信说:怎么可能呢?老铁,咱俩啥关系,将来我一定不会让你死于刀斧。

后来天下平定,到了杀功臣的时候,吕后和萧何一起密谋,把韩信骗到了长乐宫中,用竹签子生生戳死了韩信……

这个吕后可不简单,他除了坑死韩信,还发明了一种堪称中国历史上最残忍的刑罚——人彘。

彘,就是猪的意思,这个刑罚,顾名思义是要把人变成猪。

但是怎么变呢?

四肢砍掉,眼睛挖掉,铜水倒进耳朵,哑药灌进喉咙,割掉舌头,削掉鼻子,剃尽全身毛发,扔进厕所里……

写完我都汗毛倒立……

而吕后居然真的做出了这种事情,她将戚夫人作成了史上第一名人彘。

后来的报应就是,目睹了这一幕的汉惠帝(吕后的儿子),活生生被吓得大病一场,24岁的时候就一命呜呼了。

随后汉代的刑罚一直是一个剑走偏锋的路线。

不喜欢杀人,但是喜欢从人身上割东西。

比如我们熟悉的司马迁,因为李陵一案,被割了小鸡鸡……这在古代叫做宫刑,或者腐刑。

可千万别以为这是很轻的刑罚,这在古人眼里,腐刑比杀头还难受。

古人眼里祖宗和后代是头等大事。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剪头发都舍不得,何况损坏传宗接代的重要器官了。

除了腐刑,还有劓(yi 四声)刑。

这个刑罚,就是割掉人的鼻子。因为这个刑罚出名的人是楚怀王。

楚怀王的大老婆郑袖是个嫉妒心很强的女人,当她看到楚怀王宠爱一个妃子,就对那个妃子说:大王确实很喜欢你,但是不喜欢你的鼻子,你以后见到大王,记得遮掩一下。

于是妃子每次见楚怀王,都用手遮住自己的鼻子。

楚怀王就很奇怪,问左右的人:为什么这个妃子要捂住鼻子?

郑袖悄悄对楚王说:她是认为大王有口臭,所以才捂鼻子的。

于是楚怀王大怒,命人将妃子的鼻子割了下来。

明清:凌迟

明清两代,一些上古的刑罚都因为太残忍被废弃了。

但是其中一种刑罚,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非但没有废弃,反而流行起来了。

这就是——凌迟。

其实凌迟这种刑罚,在汉唐就有了。“凌迟”原本写作“陵迟”。陵,是山岭,迟,是平缓。

形象的说明了这个刑罚的主要手段,就是像削平山陵一样,把人身上隆起的肌肉,一块一块削下来。

据说凌迟行刑的时候,必须要找经验丰富的刽子手,否则还没行刑结束,人就死掉了。

明清两代,受凌迟刑罚而死,最有名的是袁崇焕。

现代:禁止酷刑

到了现代,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人道主义的角度,国际公约禁止一切酷刑。

1984年,联合国大会通过了《禁止酷刑公约》之后,中国立法机关在1988年批准了《禁止酷刑公约》。从此一些旧社会的刑罚,比如游街、站笼,就彻底地消失了。

进入新世纪,欧洲一些国家甚至率先废除了死刑。在他们的视角里,犯罪分子伤害了我,就是想要获得我的憎恨,我偏偏不能让他如愿以偿,所以要从人道上予以关怀,感化这些穷凶极恶的人。

这帮人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用爱发电吧。

但是也有一些例外,比如新加坡就保持了鞭刑。

鞭刑算不算酷刑呢?法学界的看法是,这属于一个擦边球的行为,说酷刑,谈不上,但是确实比一般刑罚要重。

还有一个特殊的例子,谈不上酷刑吧,但是惩罚方式很别致。

1936年—1939年,西班牙内战爆发,左右两翼相互攻击,其中倾向左翼的共和派,抓到地方俘虏的时候会用一种非常后现代艺术的手法惩罚囚犯。

他们给囚犯提供的囚室里,床是倾斜20°的,地板上铺满了竖着的砖头,墙上挂着让人看了会非常别扭不舒服的达利等现代派艺术家的作品。

由此可知,共和派的主要对手,大概都是一帮强迫症重度患者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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